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位于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南部。1991年底人口31.15万。回族为主,有汉、满、蒙古、东乡等民族。西汉属安定郡。清同治十三年(1874)设海城县。民国三年(1914)改海原县。地形复杂,多山地。年均温7.6℃,年降水量322.5毫米。以农牧业为主,农产小麦、马铃薯、油料等。矿产硝、石膏。特产二毛裘皮、羊毛。包兰、银平、海靖等公路过境。风景名胜有西安州城、天都山石窟、灵光寺等。1920年发生8.6级海原地震。 海原县地处宁夏中部干旱带,属新设立的中卫市管辖,位于东经105°09′~106°10′,北纬36°06′~37°04′之间,东与原洲区相连,南与西吉县接壤,西临甘肃靖远、会宁县,北濒中卫、同心县。南北长95公里,东西宽80公里,全县在册面积6899平方公里。